愛的實踐

               愛的實踐

有這樣一個故事,小白兔去釣魚。第一天,一無所獲。第二天,它又去釣魚,還是如此,第三天它剛到,一條大魚從河裡跳出來,大叫:「你要是再敢用胡蘿蔔當魚餌,我就砸死你!」試想,如果你給予別人的都是自己喜歡的,不是對方想要的。像這樣的給予是不是有問題呢?  照樣,我們的愛若只是按照自已想象對方的需要而付出,對方會接受嗎?而事實上,多少時候,人活在自我世界裡的付出,常是我們的寫照。

有一晚,我在大學教完了夜課,學生們都匆匆地在夜色中趕著回家。我也提著公事包去搭火車。前面走著一個女生。當她走到路口拐彎的地方,突然跳出一個男生擋著去路,壓著嗓子大喊一聲:「給你的!」這女生嚇了一跳。看清楚,原來是男友來接她放學。正巧要等交通燈,我站在他倆身後,驟然聞到一陣陣炸雞的香味。我看見那男生因著激動而有點臉紅,興奮地從紙袋拿出一只香噴噴、還熱騰騰的炸雞腿遞給女生。那女生開始還笑著,但一看見手上的炸雞腿,馬上眉頭一皺,說:「你怎麼買炸雞? 我豈不曾說過﹑吃了油炸的東西我會長青春痘嗎?」男生一臉沒趣喪著臉說:「我見這炸雞挺香﹑又好吃,想你應該喜歡,沒想起你說過的。」我站在後面聽他們的對話,心裡想,看來他們仍有成長的空間呀: 是否男生要學習多留意對方所重視的是甚麼?而女生也要多留意對方的感受怎麼樣?

在現實生活裡,許多人站在自己的位置上處事,都很容易犯以上錯誤。例如,在聽人說心事時,便急不及待替對方分析,甚至禁不住予以教訓,結果令渴求獲得聆聽與同情的對方,惟有把問題藏在心底不再表露。

假如作父親的你﹑我,看見仍掛著「P」牌的兒子駕車撞毀了前頭車子的車尾時,而之前已數次提醒兒子不要和前面的車子跟得太近,你﹑我的反應會是大發雷霆嗎?其實那一刻,兒子心中多數是滿了不安和自疚,他最需要的是父親的體諒和安慰,而不是責罵或教訓。請問,你﹑我能否捨放下自己乘機斥訓的意欲,轉而給予兒子所需要的理解和體諒?

愛,是給對方予尊重。有位母親因著愛,趁女兒不在家時替她執拾那凌亂不堪的房間,結果反令女兒很不高興。這是因她輕忽了女兒曾表示,不要亂動她房中物的意願。這母親自己的好意,蓋過了女兒的意欲。

愛,要有聆聽的耳朵。太太給下班回來的丈夫開門時,那句似是埋怨的口脗:「怎麼這麼晚才回家?」,很多時候丈夫的回應是解釋:「因為塞車」「因為老板找我」「因為……」,但太太要的不是這個。其實太太這樣的口脗是在處理著她內心的焦慮;她希望丈夫知道,她多麼惦掛著他,藉此使自己不安的情緒得以釋放。丈夫若知道太太是處理心情,不是處理事情,給予太太聆聽的耳朵,就把對方真正需要的給予對方了。聆聽最高的境界莫過於能聽到對方的言外之音。我們與人相處,處理事情固然要緊,留意對方的心情和感受有時更為重要。

實踐愛,要在對方的位置上理解、聆聽、反應,要學習放下自己,這是基督徒生命的功課。耶穌說:「若有人要跟隨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隨我。」(路加福音9:23) 。「愛」是「捨己」。若要做到捨己,就要放下自己,包括放下自己的想法和自以為是的正確,進而改用對方能接受的方式去愛對方,藉此顧及對方的心靈所需。

真正的愛,應以捨己跟隨耶穌的心對待對方。縱使對方有不完全的地方,但仍要去愛他/她。因為當人有不完全,或犯了錯時,他/她所需要的是理解和接納,而不是指責和批評。正像當一個違例駕車的丈夫被抄牌﹑收到罰款告票回家時,他想要的是太太的摟抱和安慰,而不是太太的道理和指責。我們實踐愛,背後的精神就是捨己,好讓神在對方的生命裡作改變的工夫。

請問,你﹑我待人的取向是甚麼?是凡事執著自己的意欲呢?還是事事懂得諒解別人呢?耶穌的榜樣是:「我來不是要人服侍,而是服侍人。」願我們同様肯把自我的生命交出,好讓神模造,進而被神使用得以服侍別人。 

「要在愛中行事就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己作為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給神(以弗所書5:2)

 

作者: 周天馼(Anselm Chow) ,
心理輔導及治療師
澳洲家庭更新協會特約輔導員
澳洲人際基建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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